恩施竹筒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冷云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1MACETQE26G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金子坝街道莲湖花园景观长廊一楼商铺CL21-2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229号
现查明,2026年4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在餐饮加工操作区发现的上述羊油辣椒(生产日期:2024/02/25,保质期:12个月,数量:1瓶)、真味高汤调味料(生产日期:20250303,保质期:12个月,数量:1瓶)、鸡饭老抽(生产日期:2024-06-29,保质期:18个月,数量:1瓶)、鲜香一体料(生产日期:2024/05/12,保质期:18个月,数量:2桶),截至现场检查时均已开封使用且均已超过保质期。
另查明,上述羊油辣椒、真味高汤调味料、鸡饭老抽是当事人从网上购买,鲜香一体料是当事人朋友购买,用于制作成菜品后对外销售。因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四种产品的具体购进单价,本局执法人员参考同类市场平均价格,认定羊油辣椒的单价为:16.94元/瓶、高汤调味料的单价为:37.47元/瓶、鸡饭老抽的单价为:13.69元/瓶、鲜香一体料的单价为:95.80元/桶。当事人未建立原材料使用记录台账,无法确认上述产品超过保质期之后的使用情况,故货值金额以现场发现的上述四种产品总价计,货值金额为259.7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同时查明,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食品时未查验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未索取进货票据、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材料,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当事人上述两个违法行为无关联性,应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四种食品原材料:羊油辣椒(生产日期2024/02/25)1瓶、真味高汤调味料(生产日期:2025 0303)1瓶、鸡饭老抽(生产日期:2024-06-29)1瓶、鲜香一体料(生产日期:2024/05/12)2桶;
3.罚款3000.00元。
3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