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永兴县卓越口腔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丽霞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1023MAC3WN5X0Q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便江街道大桥路62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罚﹝2025﹞5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6月25日通过长沙市松佰商城平台从湖南展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以63元/瓶的单价进购1瓶“新世纪齿科义齿基托树脂”(注册号:国械注准:20173630702;净含量;500ml;生产企业地址:上海市新世纪齿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5月23日;使用期限至:2024年5月22日)和以3.78元/瓶单价购进1瓶“新世纪齿科牙科分离剂”(产品备案号:沪嘉械备20140010号;净含量:150ml;生产企业地址:上海市新世纪齿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年4月23日;有效期限至2025年4月22日),当事人购进上述医疗器械后置于其公司用于口腔诊疗服务。2025年7月8日,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进行现场监检查时,发现其技工室的操作台上的小柜子里摆放有1瓶上述已开封的“新世纪齿科义齿基托树脂”,同时还在其技工室操作台上(右边靠墙)发现摆放有1瓶上述已开封的“新世纪齿科牙科分离剂”。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诊疗记录,无法查清上述医疗器械的具体使用情况。据其法定代表人陈述,上述两种涉案医疗器械在超过使用期限或有效期后均尚未使用于患者。另查,当事人提供了上述涉案医疗器械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进货票据。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和本局行政处罚登记台账,截至目前当事人暂无行政处罚信息。综上所述,当事人涉案医疗器械货值金额66.78元,无违法所得。
1.没收过期医疗器械(“新世纪齿科义齿基托树脂”1瓶、“新世纪齿科牙科分离剂”1瓶);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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