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开必腾工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笑容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3559650979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崇仁镇工业功能区环镇东路1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09
(2025)浙0683民初12366号
劳动争议
嵊州市开必腾工贸有限公司
张**
嵊州市人民法院
2
2026-01-29
(2025)浙0683民初12366号
劳动争议
嵊州市开必腾工贸有限公司
张**
嵊州市人民法院
3
2026-01-09
(2025)浙06民特125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嵊州市开必腾工贸有限公司
张**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11-10
(2022)浙0683民初41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开必腾工贸有限公司
凌*,李**,绍兴市皮皮伞业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5
2022-09-05
(2022)浙0683民初41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开必腾工贸有限公司
李**,绍兴市皮皮伞业有限公司,凌*
嵊州市人民法院
6
2022-08-16
(2022)浙0683民初41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开必腾工贸有限公司
李**,绍兴市皮皮伞业有限公司,凌*
嵊州市人民法院
7
2022-03-16
(2021)浙0683民初685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嵊州市开必腾工贸有限公司
嵊州市荣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8
2021-12-13
(2021)浙0683民初685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嵊州市开必腾工贸有限公司
嵊州市荣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8-15
2018-01-25
(2018)浙06民辖终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仙居县林鑫木业商行、嵊州市开必腾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7-11-15
2017-06-26
(2017)浙民申5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开必腾工贸有限公司、绍兴柯桥翔迪纺织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6-06-27
2016-06-27
(2016)浙06民终13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柯桥翔迪纺织品有限公司与嵊州市开必腾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6-03-14
2016-03-14
(2015)绍嵊崇商初字第2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柯桥翔迪纺织品有限公司与嵊州市开必腾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58052.80元
民事案件
5
2016-01-08
2016-01-08
(2016)浙06民辖终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柯桥翔迪纺织品有限公司与嵊州市开必腾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嵊市监处罚〔2026〕93号
经查明:2025年5月初,当事人为方便员工就餐,在未经登记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厂区内约45平米的房屋内开设员工食堂,为部分员工提供免费午餐。当事人食堂就餐人数约5-6人,食堂聘请1名工作人员负责烹饪,食堂食材由当事人每日在嵊州市崇仁菜场采购,未建立进货台账,未索要留存进货票据。2026年01月09日,本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后,当事人已立即停止该食堂运营。
本局认为:当事人采购食材未留存票据、建立台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改正,决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开设员工食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无证经营的行为。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及《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200元。综上,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予以警告,2、罚款200元。
200.00元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