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岳塘区小玲当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樊小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304MA4RPNQX3X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和平村7组1栋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潭岳市监处罚【2023】72号
2023年6月28日,本局收到投诉,称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购买了两包“穗之杰”牌老妈素牛肉干(规格:33克),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20日,保质期6个月,已过保质期6天,属于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接到举报后,本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5日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有7包被举报的“穗之杰”牌老妈素牛肉干(规格:33克),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均为“20221220”,保质期6个月(即保质期至2023年6月20日止),当事人当场予以销毁。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3月20日从湘潭市雨湖区吃不厌食品经营部购进了“穗之杰”牌老妈素牛肉干(规格:33克,生产日期2022年12月20日,保质期6个月,生产厂家:郑州嘉德龙食品有限公司)20包,进货价为0.7元/包,进货金额总计14元。上述批次食品的保质期截止日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6日,当事人将上述生产批次的2包“穗之杰”牌老妈素牛肉干以1元/包的价格销售给了消费者,销售时该食品已超过保质期6天。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角(0.60元);二、罚款人民币伍仟(5000)元整。
5000.00元
湘潭市岳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