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彬彬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文彬 | 注册资本:1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42333230000X9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喜泉镇兴泉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8380交罚(2024)031号
非法超限运输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捌仟肆佰元元整(8400.00)的行政处罚。
8400.00元
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4-04-12
2
甘临交罚﹝2024﹞010号
2024年3月5日10时10分,临洮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赵永强、赵永俊在G212线K97+100米处检查时发现,寇武德驾驶景泰县彬彬商贸有限公司的甘D71266\甘D8443挂重型罐式半挂车,装载粉煤灰,经执法人员赵永强、赵永俊会同当事人寇武德勘验,属于可解体货物,车型为六轴车,车货总重77880千克,超限28880千克。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万肆仟肆佰肆拾元整(14440.00)的行政处罚。
14440.00元
临洮县交通运输局
2024-03-08
3
甘临交罚﹝2024﹞011号
景泰县彬彬商贸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万肆仟壹佰贰拾元整(14120.00)的行政处罚。
14120.00元
临洮县交通运输局
2024-03-05
4
甘8380交罚(2023)033号
非法超限运输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0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第5款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行政处罚肆仟元处罚决定。
4000.00元
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3-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