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佰亿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薛邦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5MA734MH100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寺坪塬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庄)市监罚〔2024〕440号
当事人经营的超市面积为220平方米,悬挂的门牌为佰亿鲜生活超市。店内的“江小白”高粱酒为2020年3月份购进,当事人在购进是共购进三种口味的“江小白”高粱酒为别为柠檬风味高粱酒、混合水果味高粱酒和葡萄味高粱酒,每种口味的各购进一箱,每箱的规格为24瓶装,购进价格均为6元买瓶,在当事人店内的销售价格为8元每瓶。在当事人购进“江小白”高粱酒后销售了一部分剩余的一直放置在货架上,其中柠檬风味高粱酒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4月18日,保质期为18个月,净含量300毫升;混合水果味高粱酒生产日期为2020年8月27日保质期为24个月,净含量168毫升;葡萄味高粱酒生产日期为2020年8月28日,保质期为24个月,净含量168毫升。在2024年7月19日销售1瓶“江小白”葡萄味高粱酒,其余的具体销售时间当事人不知道。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货值金额计算的意见》(市监稽发〔2021〕70号)规定,剩余及销售的“江小白”高粱酒按照销售价格计算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金额为224元。
对庄浪县佰亿鲜超市进行了:
1.罚款:金额6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超过保质期的“江小白”柠檬风味高粱酒8瓶、“江小白”混合水果味高粱酒11瓶和“江小白”葡萄味高粱酒8瓶(共计5592毫升);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6000.00元
庄浪县市场监管局
2024-10-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