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高昌区鼎大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程建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50402MA795MXT2Q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文化西路77号汇金壹号H区1号楼A座壹层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吐高市监处罚〔2025〕162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未认真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未及时清理下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仍放置于货架上用于销售。截至2025年9月1日被吐鲁番市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时当事人所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有:1.生产日期2025年6月13日、保质期60天的蒙牛纯牛奶5袋,净含量:200毫升等1种5袋蒙牛纯牛奶超过保质期。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2025年6月18日购进的,能提供进货票据以及供货商资质。当事人建立了销售记录,但是销售记录中只有商品名称、条形码购买的数量、金额、销售时间,无法体现商品的生产日期,故超过保质期后是否有销售上述食品当事人无法确定。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9月1日以2.5元/袋的价格销售生产日期2025年6月13日、保质期60天的超过保质期的蒙牛纯牛奶,违法所得2.5元。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5元(以销售价计算,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
一、没收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1种5袋食品; 二、没收违法所得2.5元; 三、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壹仟伍佰元整),共计罚没款1502.5元(壹仟伍佰零贰元伍角)。
1500.00元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