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宏梓鞋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漆中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2MA7L63LG4U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界水乡界水集镇171号118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稽商处罚﹝2024﹞3号
当事人生产有与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的第3938968号注册商标近似的鞋子(华鑫D-1深棕色三条杠女鞋)1820双,且无法提供商标注册人授权你单位使用第3938968号注册商标的证明材料,2024年1月1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华鑫D-1深棕色三条杠女鞋1820件进行扣押并委托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2024年1月26日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了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为侵犯阿迪达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经营侵权商品的过程中共产生违法经营额32760元人民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进行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侵权的华鑫D-1深棕色三条杠女鞋1820件; 2、罚款74520元。
当事人生产未经授权许可使用的logo和“阿迪达斯”注册商标近似的鞋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之规定。
74520.00元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