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垫江县豪文文体用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庆强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1339548737J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沙坪镇李白村一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垫江市监处罚〔2026〕8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5月8日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后,在重庆市垫江县沙坪镇李白村一组从事生产、销售:文体用品、摩托车乘员头盔、机电产品;废旧物资回收;报废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回收经营活动至今。公司成立后主要生产摩托车乘员头盔和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公司占地面积18.7亩,设有流水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存储展示车间、办公室等部门,有生产管理人员60余人。 ? ? 现查明:当事人生产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主要由壳体、缓冲层、护目镜、布标反光贴、腾空圈、佩戴装置、油漆、光油漆、商标贴、内衬布组成,其中佩戴装置由固定系带、内衬和锁扣组成。壳体、腾空圈、护目镜是塑料的,所使用的塑料是在锦道来塑料有限公司购进塑料颗料后将其熔化压制成型,其中壳体、腾空圈使用的P340塑料购进价为11200元/吨(11.2元/kg)、护目镜使用的PC2805塑料购进价为16000元/吨(16元/kg);缓冲层为泡沫材料,是在达州市鑫友源泡沫制品有限公司购进的成品,购进价为0.8元/顶;布标反光贴是在晋江市夜视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购进的成品,购进价为0.3元/套;佩戴装置在台州市黄岩百和织带厂购进的成品,购进价为2元/套;油漆和光油漆在重庆市垫江县漆彩汽车用品经营部购进,购进价为60元/kg。当事人将上述原材料购进后,通过加工组装后生产为成品头盔进行销售。 当事人在从事经营活动期间,于2025年8月17日生产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规格型号:YX-109(中),生产日期/批号:20250817/001)21顶,其中1顶用于出厂破坏性检验,剩余的20顶以35.02元/顶的价格,在拼多多网店“渝信官方旗舰店”进行销售。因店铺满2件打9.5折的活动,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检购买的4顶头盔,实际支付价为32.6元/顶,共支付130.38元;其余16顶头盔以35.02元/顶的单价销售完,共计销售金额560.32元。该批次头盔总计销售金额690.7元。现该型号头盔已停止生产,通过总经理曾红手机拼多多网店“渝信官方旗舰店”后台查询,该型号头盔已从网店下架,累计销量有401顶,无法查清其他381顶是否是同批次头盔。该型号头盔生产成本为:壳体需要使用0.6kg塑料,计6.72元;腾空圈需要使用0.3kg塑料,计3.36元;护目镜需要使用0.08kg塑料,计1.28元;油漆和光油漆需要使用0.05kg,计3元;缓冲层泡沫0.8元/顶,计0.8元;布标反光贴0.3元/顶,计0.3元;佩戴装置2元/顶,计2元。共计生产成本17.46元/顶,利润15.14元/顶。该批次的20顶头盔共计生产成本349.2元,共计获得利润341.5元。 当事人于2025年4月10日生产不合格摩托车乘员头盔(规格型号:YX-106 A2,生产日期/批号:2025/4/10)37顶,其中1顶用于出厂破坏性检验。剩余的36顶以15元/顶的价格,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销售给重庆的经销商李清华24顶,销售金额360元;于2025年4月16日销售给四川的经销商罗明虎12顶,销售金额180元。共计销售金额540元。该型号头盔已停止生产。该型号头盔生产成本为:壳体需要使用0.4kg塑料,计4.48元;腾空圈需要使用0.18kg塑料,计2.02元;护目镜需要使用0.08kg塑料,计1.28元;油漆和光油漆需要使用0.03kg,计1.8元;缓冲层泡沫0.8元/顶,计0.8元;布标反光贴0.3元/顶,计0.3元;佩戴装置2元/顶,计2元。共计生产成本12.68元/顶,利润2.32元/顶。该批次的36顶头盔共计生产成本456
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玖佰元整(¥6,9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佰贰拾壹元叁角肆分(¥721.34)。
6900.00元
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