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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华天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军注册资本:4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325235799086660所属地区:青海省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河西镇红岩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贵德河西市监罚字﹝2023﹞92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下列行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一)不执行国家定价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收取费用的;(七)自立名目滥收费用的;(十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十三)其他违反价格法规、政策的行为。及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第722令)第28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规定,构成违规收费的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八项及第十三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违法收费的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92528。31元; 3、罚款46264。16元
46264.16元
贵德县市监局河西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4-01-0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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