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广积德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仙红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412MA22L12F52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花园街128号HF1-71、HF1-7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市监处罚〔2026〕25号
经查,2025年7月至2025年8月11日期间,当事人利用店内购进的中药材川乌、草乌、透骨草、桂枝、威灵仙作为原材料,由药师曲俊富以3:3:2:2:1的比例利用店内煎药房配制“三伏贴”膏药共计30贴。后当事人将配制完成的上述“三伏贴”膏药以80元/贴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或赠送。
截止2025 年9月19日被我局检查之日止,当事人自行配制的上述“三伏贴”膏药共计30贴,按其销售价格计算,货值金额为2400元。上述“三伏贴”膏药当事人已售卖20贴给投诉举报人,获利1500元,剩下的10贴全部赠送给其他顾客,故违法所得为1500元。
截止至2025年9月28日,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元;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罚没合计人民币21500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