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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冠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占美辉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6MA2CJ7J725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九峰北路9号、1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仑卫传罚﹝2025﹞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仑卫传罚〔2025〕3号  案件名称:宁波北仑冠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  被处罚人名称:宁波北仑冠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占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17日,宁波北仑冠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未核对物理参数放行灭菌物品。当事人的行为不符合《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7.2.3和8.2.1的规定,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已构成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已于2025年07月28日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该单位立即整改,2025年08月04日,我局对该单位再次监督检查,该单位已改正了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15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北仑分行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8月15日
对宁波北仑冠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1500元;
150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2025-08-15
2
甬仑卫放罚﹝2024﹞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仑卫放罚〔2024〕4号  案件名称:宁波北仑冠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未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诊疗放射场所和配套设施案  被处罚人名称:宁波北仑冠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占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7月22日,宁波北仑冠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未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诊疗放射场所和配套设施,未造成患者伤害等严重后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项,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北仑分行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09月11日
对宁波北仑冠享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1000元;
100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2024-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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