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高新温泉腾飞劳保用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祁三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200MA4AJ56X9B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咸宁市温泉潜山路群艺馆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咸宁市监处罚〔2026〕6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8日从武汉采购了迷彩军装10套,进价:28元/套,仿军用皮带10条,进价:8元/条,迷彩鞋10双,进价:25元/双,迷彩上衣10件,进价:13元/件。经鉴定均为现行装备的军服仿制品。截止现场检查时当事人销售了仿制迷彩军装6套,销售价格:35元/套,仿制迷彩军上衣9件,销售价格:20元/件,仿军用皮带4条,销售价格15元/条,仿制迷彩帆布鞋9双,销售价格:33元/双,违法所得:205元,货值金额:1030元。因采购时间较久,当事人提供了收货单据,无法提供销售凭证。...[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涉嫌销售军服仿制品案的行为,违反了《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相关军服仿制品,仿迷彩军装4套,仿迷彩军装上衣1个,仿迷彩帆布鞋1双,仿军用皮带6条; 2、没收违法所得205元; 3、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