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袁宣家电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红星 | 注册资本:1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428MA371RBD41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都昌县徐埠袁宣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都市监处罚〔2025〕31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以35元/台的价格从中山市佰一厨王家用燃气具厂购进160台型号为PBY-3.0的吉祥好太太户外便携燃气具,后以38元/台的价格摆放了2台上述燃气具在店内零售。2025年8月14日,根据《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九市监办发〔2025〕48号)文件的要求,我局执法人员来到都昌县袁宣家电批发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当事人一楼店内及五楼仓库发现共计160台无3C认证的吉祥好太太户外便携燃气具,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燃气具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根据《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的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家用燃气器具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2020年10月1日之后,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燃气灶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涉案燃气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不得销售,货值金额为38×160=6080元,由于当事人未能提供购进票据及销售台账,违法所得无法界定。
处货值金额1.3倍的罚款计7904元。
7904.00元
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