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和合妇儿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敏华 | 注册资本:51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21MA2HJXAR4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玉环市楚门镇青春西路8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176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22日,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对玉环和合妇儿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一般违法情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参照《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十六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玉环和合妇儿医院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玉环市农业银行或扫描本决定书上的二维码交至浙江省统一支付平台。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玉环和合妇儿医院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15000.00元
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