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云鼎茶色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思龙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3MADNK36U2D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城南工业园区工业二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峡市监处罚〔2026〕3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3月6日生产了“稀醉时茶色素冲饮”(规格:0.5g/袋*12袋/盒*6盒/中盒)产品总计20盒,产品标签配料表中标注了“绿茶提取物(茶色素)、葛根提取物、五味子提取物、乌梅提取物、灵芝提取物、茯苓提取物”,上述产品添加了“绿茶提取物(茶色素)、葛根提取物、乌梅提取物、灵芝提取物、茯苓提取物”,上述配料分别由“绿茶、葛根、乌梅、灵芝、茯苓”加工制作而成,产品中未添加五味子及其相关原料。上述产品每盒售价为399元,成品库存放有该产品11盒。经查询该公司抖音网店“江西云鼎茶色素养生馆”后台销售记录,上述批次的“稀醉时茶色素冲饮”产品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10月9日共销售了9盒,当事人于2025年10月9日停止销售该产品并启动召回,经复查,此前销售的9盒产品均已完成退货退款,货值金额合计7980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为初次违法。
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建议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稀醉时茶色素冲饮”(0.5g/袋*12袋/盒*6盒/中盒)20盒;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峡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