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苑便利店(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学良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103MA71GFU26Q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东果园村水磨新苑小区S5号商铺44-110#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烟处﹝2025﹞第30号
2025年06月12日11时40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杨光平(28010252013),杨辉(28010252011),徐莉(28010252005)在市场检查中,依法对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东果园村水磨新苑小区S5号商铺44-110#的“兰州新苑便利店(个人独资)”进行检查,我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履行告知义务后经被处罚人兰州新苑便利店(个人独资)的投资人杨学良同意后,在店铺柜台下查获涉案卷烟:兰州(硬珍品)32条、云烟(紫)10条、玉溪(软)7条、芙蓉王(硬)3条、兰州(硬新尚)16条、黄鹤楼(软蓝)2条、兰州(硬蓝)2条、兰州(硬精品)3条、利群(长嘴)4条、兰州(小青支)2条、利群(楼外楼)2条、兰州(硬如意)1条、泰山(红将军)1条、利群(新版)1条,合计14个品种86条卷烟。经调查,本局认为当事人兰州新苑便利店(个人独资)在持有我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知该经营场所应当在甘肃省烟草公司兰州市公司购进卷烟,仍从其他渠道购进卷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之规定,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处以当事人兰州新苑便利店(个人独资)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兰州(硬珍品)等共计14个品种86条卷烟进货总额14710.00元10%的罚款计1471.00元的行政处罚(壹仟肆佰柒拾壹元整),发还本案涉案物品。
1471.00元
兰州市七里河区烟草专卖局
2025-09-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