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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电竞网咖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婷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3MAC1TGJF5H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16号二层210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荔市监处罚〔2025〕275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16号二层210铺擅自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经调查,2024年11月,当事人在未办理烟草销售相关许可证件的情况下从其他烟酒商行处购进香烟烟草制品用于店内销售。门店购进双喜牌(软经典)、双喜牌(硬经典)、五叶神(誉品)、牡丹(软)、双喜牌(1906)、南京(炫赫门)、黄鹤楼(软蓝)、玉溪(软)、芙蓉王(硬)9种品种规格香烟,总计54条。上述烟草制品按照当事人询问笔录所述价格、香烟销售情况说明、进货单据等材料计算,货值金额(无证经营总额)为10380元,销售的香烟的进货款为8922元,违法所得为145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实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关系; 2.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销售单据、进货材料等,证实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基本设置、经营状态、当事人存在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涉案商品的违法事实,以及涉案商品的购销存等基本情况; 3.当事人提供的《广州荔湾电竞网咖有限公司香烟销售情况说明》1份共2页,证明了当事人经营卷烟的品牌名称、购进数量、购价、销售数量、销价、利润等事实。 以上材料和证据,取得程序正当、形式合法、内容真实、均与本案具有关联性,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材料和证据链,足以认定以上所阐述的事实。 2025年5月2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穗荔市监罚告〔2025〕195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香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具有《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的情形,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香烟零售业务,并给予以下从轻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壹仟肆佰伍拾捌元整(1,458.00); 2、罚款贰仟零柒拾陆元整(2,076.00); 罚没金额合计叁仟伍佰叁拾肆元整(3,534.00)。
2076.00元
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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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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