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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维明工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倪文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221MA6E8M9953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勺米镇营田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28
买卖合同纠纷
陈**
李**,吴**,六盘水维明工贸有限公司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2
2022-01-26
(2021)黔0201民初5871号
合伙企业纠纷
杨**
六盘水维明工贸有限公司,邵**,罗*,黄**,邵*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3
2021-10-19
(2021)黔02民终2657号
加工合同纠纷
吴**
六盘水维明工贸有限公司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4-20
(2021)黔0221民初1507号
加工合同纠纷
吴**
六盘水维明工贸有限公司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法院
5
2021-04-20
(2021)黔0221民初1507号
加工合同纠纷
吴**
六盘水维明工贸有限公司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10
买卖合同纠纷
陈**
李西明;吴仙凤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水自然资行处字﹝2024﹞第84号
六盘水维明工贸有限公司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未办理完善用地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于2018年期间,占用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勺米镇营田村14806.256平方米土地建设砂石厂项目相关设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属“未批先建”违法占地建设。
一、责令六盘水维明工贸有限公司收到我局下达《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自行退还非法占用六盘水市水城区勺米镇营田村14806.256平方米土地,交由勺米镇营田村村民委员会接收管理。 二、没收六盘水维明工贸有限公司非法在六盘水市水城区勺米镇营田村14806.256平方米土地上建设的恒安砂石厂相关设施,交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勺米镇人民政府接收处置。 三、六盘水维明工贸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六盘水市水城区勺米镇营田村14806.256平方米土地建设的恒安砂石厂相关设施的行为处以罚款(1元/平方米),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肆仟捌佰零陆圆贰角陆分(¥:14806.26)。
14806.26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10-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