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阗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艾尔怕提·买吐肉孜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26MABW5TWX67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新城区街道昆仑社区文化北路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于市监处罚〔2024〕35号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菜籽油外包装上虚假标注推荐性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规定的菜籽油行为;对菜籽油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规定,构成了食品进货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对上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货值金额472600的五倍以上10被以下2363000元至4726000元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对当事人应作
出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主动认识错误,积极配合提供证据,并非有意违规,当事人虽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但查验方面存在认真不洗澡的小过错,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发现问题后积极整改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之规定、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三)项:“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主观过错以及公平公正要求方面,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符合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4726000.00元
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