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柯昌锋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602MA5NDCF9XD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东湾大道6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06
(2024)桂0602民初177号
运输合同纠纷
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厦门胤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2
2023-10-19
(2023)桂0602民初4896号
运输合同纠纷
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广西添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3
2023-02-21
(2022)桂0602民初5332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中心支公司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4
2021-09-24
(2021)桂1421民初17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
王**,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扶绥县人民法院
5
2021-08-18
(2021)桂1421民初17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
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王**
扶绥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31
(2026)桂0602执异9号
执行异议
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蓝泽欣;李强;程滋;厦门胤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2
2024-08-05
(2024)桂0602民初177号
运输合同纠纷
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厦门胤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3
2024-03-13
(2024)桂0602民初177号
运输合同纠纷
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厦门胤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15
2024-10-21
(2024)桂0602执异158号
运输合同纠纷
广西源尚矿业有限公司、潘**等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异议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600交罚﹝2025﹞212号
2025年05月04日18时46分,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 P53858货运车辆途经防城区滩营不停车检测点(G210线 K3562+600M)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 2轴 6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 4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 18吨,超出限值25吨,超限率为 138.00%。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罚款人民币玖仟肆佰元整(¥9400)
9400.00元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26
2
桂0600交罚﹝2025﹞661号
2025年10月22日15时33分,韦焯炬驾驶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P50178货运车辆途经防城区滩营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79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5〕5号)文件,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48吨,超限率为154.00%。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柒佰元整(¥18700)
18700.00元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22
3
粤湛廉交罚﹝2025﹞05476号
你(单位)使用桂P11938车辆运载货物(泥)从车板镇到安铺镇,该车货物满载且裸露,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于2025年12月10日16时03分许在廉江市省际超限检测站被本机关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放弃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2
4
桂百德交罚﹝2025﹞12050001号
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
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罚款12800元。
12800.00元
德保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05
5
粤湛坡交罚﹝2025﹞01444号
2023年12月22日15时02分,当事人使用桂P59629重型货车在湛江市坡头区官渡监测点(地址:官渡监测点(G228线K6482+750M))监测点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现场检测,经查,该车车货总重50.13吨,轴数是6轴,车货总质量限值49.000吨,超限1.13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当事人使用桂P59629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现场相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湛江市坡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19
6
粤湛坡交罚﹝2025﹞01040号
2023年10月21日13时57分,当事人使用桂P07676重型货车在湛江市坡头区官渡监测点(地址:官渡监测点(G228线K6482+750M))监测点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现场检测,经查,该车车货总重50.625吨,轴数是6轴,车货总质量限值49.000吨,超限1.625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当事人使用桂P07676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现场相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湛江市坡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28
7
桂0600交罚﹝2025﹞251号
2025年07月09日16时38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耀俊、苏伟芳(执法证号分别为20060017099、20060017103 )在防城区环城路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吴雄强驾驶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P81331重型自卸货车,从防城区浙磊石场运载石头至冲仑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桂P81331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602012084。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P81331重型自卸货车擅自以焊接形式增加栏板在货厢左右两侧,增加栏板高度为0.4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1
8
粤湛廉交罚﹝2025﹞03589号
你(单位)使用桂P11938车辆于2025年08月04日11时10分在廉江市新民公路超限检测点被本机关查获,经执法人员勘验后查明,该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的车型为重型自卸货车,登记证书的货厢内部尺寸长为8200毫米、宽为2350毫米、高为1500毫米,现该车货厢内部尺寸长为8200毫米、宽为2350毫米、高为1900毫米,已擅自使用钢管钢板连接固定加高了400毫米的栏板,加大货厢货物装载量,改变车辆登记尺寸,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许可。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5
9
粤湛交罚﹝2025﹞00219号
2025年02月19日14时06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霞山区X669路段对桂P81758重型货车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你(单位)该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车辆照片、违法行为次数查询信息、音像光盘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19
10
桂0504交罚﹝2025﹞0294号
2025年04月23日20时34分,合浦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绍文,邹垦(执法证号分别为20050417027,20050417059 )经行政检查,在X226线K3+300M发现,张利驾驶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桂P82326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载货汽车,品牌型号为LZ3312M5FB,车轴和车轮情况:4轴12轮,运输货物为碎石,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41.08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10.08吨,超限率32.52%。
防城港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桂P82326)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5000.00元
合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