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乌拉特中旗物家超市经销部(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晓东注册资本:5.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24MAE7246U4G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锦绣中华一期小区B4-10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中市监处罚〔2025〕149号
2025年5月30日,乌拉特中旗物家超市经销部(个体工商户)(张晓东)销售的商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陈述前些时候由旁边的门店搬迁到这个门店,在重新布置完货架,打扫完并摆完货忙的也忘记了,就没有及时粘贴标价签,才造成商品没有标价签的现象。因标价签未及时公示,也没有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按无违法所得计算。
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的部分商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属于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3000.00元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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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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