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瓦寨天王坝加油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薛兆冰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624741132529E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穗县瓦寨镇天王坝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应急罚﹝2025﹞001号
根据《三穗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20日在对三穗县瓦寨天王坝加油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配电房“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穗应急责改〔2025〕050号),责令限期于2025年6月5日前整改完毕。
决定对三穗县瓦寨天王坝加油站有限公司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三穗县应急管理局
2025-06-13
2
黔东南税稽罚﹝2023﹞7号
空
处罚金额435719.11元
435719.11元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3-11-23
3
穗市监处罚﹝2023﹞68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4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做的现场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16张,证明当事人使用维修后未进行检定的加油机及加油机计控主板盒上的铅封脱落的事实; 2.穗市监鉴委[2023]0407-1号《鉴定委托书》1份、《抽样记录》1份、福建天海亿联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1份,证明我局对加油机主板进行送检的事实以及加油机主板不是原厂主板的事实; 3.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1日分别对三穗县瓦寨天王坝加油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兆冰和经营负责人陈海涛做的调查笔录各1份,证明该单位2022年10月7日对加油机进行维修并更换主板的事实; 4.三穗县瓦寨天王坝加油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薛兆冰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5.当事人提供的92#汽油2号机的《加油站日销售成品油台账》1份,共18页,证明当事人92#汽油2号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的加油明细; 6.加油机检定证书(证书编号:20220911-003、20230311-003)各1份,证明三穗县瓦寨天王坝加油站有限公司2022年8月8日安装加油机进行检定后,下一次检定时间是2023年2月9日的事实。 本局认为,当事人使用维修后未进行检定的加油机的行为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加油站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五)需要维修燃油加油机,应当向具有合法维修资格的单位报修,维修后的燃油加油机应当报经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的规定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黔东南州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