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陌南镇文学化肥农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仲鸿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830MAC5KBQX8B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陌南镇兴华街路东(石油南30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芮农(农药)罚﹝2025﹞21号
2025年7月16日,本机关接到运城市12345热线转办事项,编号为2025079258,市民投诉:7月14日在陌南镇十字路口往南800米路东位置农一网店铺购买“卡旺卡”农药属于过期产品,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2025年7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来到芮城县陌南镇文学化肥农药店,见到销售员后,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并经销售员确认后,对该化肥农药店的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销售台账等进行检查,发现该“卡旺卡”作物方案包(内含5小包农资产品)外包装仅标识“具体产品及生产企业、产品证件、生产日期详见袋内包装,本袋为产品中转袋;郑州赛普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推广”,外包装袋未体现内含5小包农资产品标签任何信息;且袋内无产品说明书,内含4小包农药与1小包肥料,还存在将肥料产品混为农药产品进行套餐销售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同时违反《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八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当予以处罚,当日经电话请示局领导批准立案。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各1份、询问笔录2份。现查明,2024年7月11日,当事人从南阳赛普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卡旺卡”作物方案包1件,该产品规格为50包/件(每包含5小包),购进单价为4元/包,总进价200元。2024年7月17日,该化肥农药店销售2包;2025年7月14日销售3包,累计销售5包。截止2025年7月17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店内剩余45包。该“卡旺卡”作物方案包售价为7元/包,涉案农药产品货值金额为350元,违法所得合计35元。
本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一、没收违法农药产品“卡旺卡”作物方案包(内含5小包农资产品)45包;二、没收违法所得35元;三、处罚款5000元。共计罚没款5035元。
5000.00元
芮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