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合鑫春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岚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2MAD3NNK33C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后巢乡沙冲南路沙南巷1号附1号贵阳浙商电动车城内二层C32号[后巢乡]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5]09024号
经查,当事人改装并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属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资格。
2.2025年7月4日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据提取单7份、现场照片1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当事人在店内销售上述电动自行车的事实及数量。
3.询问笔录3份,证明:当事人2025年7月4日被检查时店内销售私自改装3电动自行车以及在2024年向息烽县***托车经营店、观山湖***车行、贵阳花溪**车行所销售的共计8台电动自行车存在当事人改装的事实。
4.当事人提供进货单据5份、销售单据4份,证明:当事人2025年7月4日被检查时店内销售私自改装3电动自行车以及在2024年向息烽县**托车经营店、观山湖**车行、贵阳花溪**车行所销售的共计8台电动自行车进销货价格。
5.重庆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及其相关资料1组,证明:当事人在2024年向息烽县**托车经营店、观山湖**车行、贵阳花溪**车行所销售的共计8台电动自行车存在销售私自改装车辆以及8台被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被其它市场监管部门处置的事实。
以上证据和笔录相互佐证,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摁手印确认。
罚款1.41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4180.00元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