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乐松园坚果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达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3589766489Y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大瓦头村加油站东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20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
2024-06-20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3
2023-08-24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4
2022-07-07
(2022)津02民终38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乐松园坚果食品有限公司
埃德玛香精(杭州)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11-23
(2021)津0118民初101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埃德玛香精(杭州)有限公司
天津市乐松园坚果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06
2022-07-08
(2022)津02民终38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乐松园坚果食品有限公司、埃德玛香精(杭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静王处罚﹝2023﹞56号
当事人委托天津市静海区张慧敏广告经营部设计,由永城盛大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制了产品包装上标注“含35%正宗鲜海虾”,产品配料表中标明虾(7%)标签1000套。于2023年1月1日生产了南海虾片20箱(180克X15袋/箱),使用上述标签300套,剩余700套。经核查,食品南海虾片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数值与产品配料表中标注的数值不一致,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3。4规定的要求,标签含有虚假内容。至违法行为查获时止,当事人上述南海虾片销售20箱(180克X15袋/箱)。
1、没收用于生产南海虾片含有虚假内容的标签700套;2、没收违法所得60元;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