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一安电子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仁强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2000592121905B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中山市横栏镇茂辉工业区(贴边)乐丰八路2号20栋四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中横***〔2024〕第4-273号
202***月24日,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受委托人汪凯悦进行询问调查,其介绍自己的身份情况及当事人的注册登记情况;交代了对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F/20230926058)的结果没有异议;承认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应急标志灯具(规格型号:YA-BLZD-I1LR0E3W-35)的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9月27日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应急标志灯具(规格型号:YA-BLZD-I1LR0E3W-35)共210个,成本价5.5元/个,销售价6.8元/个,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按其销售价计算,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产品货值为1428元及违法所得273元,我单位予以认可。2023年10月27日上述不合格消防应急标志灯具(规格型号:YA-BLZD-I1LR0E3W-35)经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F/20230926058),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于2024年3月19日被查获。另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5日因生产销售不合格灯具被作出行政处罚。
一、罚***84元;二、没收违法所得273元
4284.00元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4-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