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安庆市鑫远大药房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陶萍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800395693525X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晓康商业街2号楼1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5﹞41号
2025年4月24日,我局收到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移送相关问题线索的函》。函称市医保局对国家医保局下发的药品追溯码疑点线索的核查过程中,发现安庆市金三角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在柜销售药品已有医保结算信息,但无法提供相应购进票据的问题。2025年4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安庆市金三角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核查。执法人员现场调阅该公司计算机管理系统,未发现有安庆市医保局《先行登记保存物证清单》中所列以下品种:1、格列齐特缓释片(30mg×30 批号:2022170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1盒;2、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mg×7 批号:8170261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2盒;3、阿托伐他汀钙片(20mg×7批号:8184295晖致制药(大连)有限公司)2盒;4、葡萄糖酸锌口服溶液(10ml:35mg 批号:2023100211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1盒的验收入库记录及销售记录。该公司现场未提供上述4款药品的购进票据、供货商资质及批次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综上,安庆市金三角大药房有限公司未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涉案药品货值金额共计189元,违法所得为0元。
没收违法产品、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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