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通化联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薛晶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502MA17GFKG13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通化市东昌区保安路5号(恒源加油站院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二市监处罚〔2026〕001号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汽车玻璃清洗剂(车用玻璃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规定,已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以及当事人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之规定,构成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2025年12月11日分局执法人员收到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报告(NO:FSQH250840),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汽车玻璃清洗剂(车用玻璃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第四节第86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2430元。 妥否?请审批!
2430.00元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江区分局
2026-01-30
2
(柳)应急罚﹝2024﹞危化—003号
2024年6月17日,全省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时,发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通化石油分公司草房沟加油站,未对站房南角两个污水井进行受限空间进行辨识。经调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通化石油分公司草房沟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委托给张莹莹(通化联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行为涉嫌违反《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2024年6月17日,全省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时,发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通化石油分公司草房沟加油站,未对站房南角两个污水井进行受限空间进行辨识。经调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通化石油分公司草房沟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委托给张莹莹(通化联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行为涉嫌违反《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柳河县应急管理局
2024-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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