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辉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82MA0KY3XQ1F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东都商城对面(红兴停车场院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9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
崔*
河津市人民法院
2
2025-05-21
(2025)陕0481民初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马**,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
兴平市人民法院
3
2024-11-18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中心支公司
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9-19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中心支公司
河津市人民法院
5
2022-09-23
(2022)晋0882民初1825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荣县支公司
河津市人民法院
6
2022-09-20
(2022)晋0882民初1825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荣县支公司
河津市人民法院
7
2022-09-02
(2022)晋0882民初1825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荣县支公司
河津市人民法院
8
2021-02-03
(2021)晋0882民初2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史**,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公司,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
河津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31
2021-03-04
(2021)晋0882民初2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史**、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3948.6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交运城02运政罚﹝2025﹞0153号
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评定。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评定。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给予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河津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23
2
晋交运城02运政罚﹝2025﹞0135号
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评定。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司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评定。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给予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河津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4
3
晋交运城02运政罚﹝2025﹞0071号
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给予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河津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21
4
晋河交运罚﹝2025﹞31号
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参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第十一章车辆技术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2,违法程度轻微,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元
河津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14
5
晋河交运罚﹝2024﹞517号
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不按规定检测运输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河津市路豪运输有限公司不按规定检测运输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给予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河津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