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东城区大利运输服务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禤雪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1284L79267607F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四会市东城区新江黄岗村委24号之一卡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肇四交罚[2024]00193号
2024年08月08日21时54分,四会市东城区大利运输服务部聘请的驾驶员张火全驾驶粤H23365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HF696挂车,运载泥从三水区往四会市方向行驶,通过四会市G321线东进大道四会与三水交界路段监测点(K45+800M)时,经四会市普通公路非现场治超检测点计重仪器称重,该车车货总重58.126吨,轴数是6轴,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该类型车货总重49.000吨的规定,车货总重超限9.126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车辆超限运输通行证》,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
2024年08月08日21时54分,四会市东城区大利运输服务部聘请的驾驶员张火全驾驶粤H23365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HF696挂车,运载泥从三水区往四会市方向行驶,通过四会市G321线东进大道四会与三水交界路段监测点(K45+800M)时,经四会市普通公路非现场治超检测点计重仪器称重,该车车货总重58.126吨,轴数是6轴,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该类型车货总重49.000吨的规定,车货总重超限9.126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车辆超限运输通行证》,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立案登记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予以证实。
4500.00元
四会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29
2
粤肇交罚[2023]01034号
2023年10月31日09时5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鼎湖区东进大道贝水路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陈汉强驾驶桂R03918/粤H5618挂重型货车,从三水运载煤到永安。经调查,当事人四会市东城区大利运输服务部(经营者: 禤雪玲)有使用桂R03918/粤H5618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货物运输时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上述行为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12
3
粤肇宁交罚[2023]00620号
2023年10月18日11时2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S264线广宁县五和天心路段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四会市东城区大利运输服务部聘请驾驶员罗凯敏使用粤HK4448重型半挂牵引车有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广东省道路运输信息网查询截图、执法现场照片信息表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3-10-19
4
粤肇四交罚[2023]00285号
2023年07月03日17时12分,四会市东城区大利运输服务部聘请的驾驶员陈水成驾驶粤H02963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HD689挂车,运载煤从三水区往广宁县方向行驶,通过四会市S260线龙泉度假村路段(K240+700M)时,经四会市普通公路非现场治超检测点计重仪器称重,该车车货总重51.208吨,轴数是6轴,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该类型车货总重 49.000吨的规定,车货总重超限 2.208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车辆超限运输通行证》,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
2023年07月03日17时12分,四会市东城区大利运输服务部聘请的驾驶员陈水成驾驶粤H02963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HD689挂车,运载煤从三水区往广宁县方向行驶,通过四会市S260线龙泉度假村路段(K240+700M)时,经四会市普通公路非现场治超检测点计重仪器称重,该车车货总重51.208吨,轴数是6轴,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该类型车货总重 49.000吨的规定,车货总重超限 2.208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车辆超限运输通行证》,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立案登记表、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予以证实。
1000.00元
四会市交通运输局
2023-09-21
5
粤肇宁交罚[2023]00575号
2020年05月05日05时24分,当事人四会市东城区大利运输服务部(经营者:禤雪玲)聘请的驾驶员陈日全驾驶粤HK4448/鲁H094A挂重型6轴货车装载着泥土途经广宁县排沙镇S263线K28+700M(春水站)时,经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传的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显示该车执法总重为100.607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确认该车车货限载值为49.000吨,超限值为51.607吨,且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未经许可使用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伍佰元整(25500元)
25500.00元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3-09-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