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讷河市露康酒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洪章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81MA1BR46N35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讷河市雨亭社区017街坊(东南街五委)昌盛小区11号综合楼00单元01层1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讷市监处罚〔2026〕6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23日从讷河市鸿艳酒坊购进了露康泉®玉米酒(净含量:5L;酒精度:50%vol;产品类型:固态法白酒;配料:饮用水、玉米、麸曲;小作坊(备案):2302810060;生产标准号:GB/T10781.2(一级);生产日期:见封口;贮存条件:置于阴凉、干燥、密封常温下保存;生产商:黑龙江省讷河市鸿艳酒坊;厂址:黑龙江省讷河市九井镇三合村六组;店址:讷河市南三道街昌盛小区东侧露康酒行;电话15946272066)5桶,进货价格22.5元/桶;标注生产日期:见封口,但在该商品的封口及外包装均未标注生产日期。上述白酒生产商讷河市鸿艳酒坊与本案当事人讷河市露康酒行由同一人经营,讷河市鸿艳酒坊生产资质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表,当事人称其白酒生产时间为2023年5月份,多为散装销售,能够提供检测报告。2026年1月份进行预包装生产,一共生产了5桶,均在讷河市露康酒行进行销售,因法律意识不强,对《食品安全法》里食品标签标注规定不了解。加上因为平时都是散装销售,没有注意,该标签共印制10张,剩余标签都在讷河市鸿艳酒坊存放。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在店内销售露康泉®玉米酒(净含量:5L)2桶,售价35元/桶,当事人售出白酒总收益为70元。讷河市鸿艳酒坊2026年4月2日发布公告对售出的桶装白酒进行召回,由于无法联系购买者,无法召回。截止案发时止,本案货值金额为175元,违法所得为25元。
1.罚款5,0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5元; 3.没收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50%vol露康泉®玉米酒(净含量:5L)3桶; 4.罚没款合计:5,025.00元。
5000.00元
-
2026-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