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向蓝纺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剑富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MA2KC3RUX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三鹰路2号2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萧市监处罚〔2026〕963号
经查明:2026年05月07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内有一台杭叉牌叉车(特种设备代码:5110100022022N9532,车架号:A30912HK45537,额定起重量3000kg,型号:CPC)正在使用,当事人承认上述叉车日常用于产品搬运。因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该台叉车有效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台叉车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核实,上述叉车是当事人购买的,当事人提供了上述叉车的出厂证明文件,本局现场检查时,上述叉车未经过检验,2026年05月12日,上述叉车已检验合格。
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叉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属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案涉特种设备台数1台等情节,依据《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四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符合依法减轻行政处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