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中耕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晓增 | 注册资本:2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650521MACKX1ERXT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海子沿乡团结村市场1幢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巴市监处罚〔2026〕35号
巴里坤中耕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在“哈密助农馆”平台所销售的“驼奶乳酪”的广告宣传语“骆驼奶有什么好,描述中有-补血益气(含量是牛奶的10倍,富含多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预防缺铁性贫血)”的字样进行了删除,将“驼奶乳酪”该商品下架处理,并且主动联系消费者退款。 该合作社在“哈密助农馆”网络平台上的广告宣传语是自己制作的,并没有委托第三方做广告宣传,所以没有广告宣传费用。 当事人对涉案产品制作的广告宣传,属于非药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同时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广告中“补血益气(含量是牛奶的10倍,富含多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预防缺铁性贫血)”的宣传用语的真实性,涉嫌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易使消费者将普通产品与药品相混淆,“补血益气(含量是牛奶的10倍,富含多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预防缺铁性贫血)”宣传用语对消费者形成了误导作用,对消费者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
调查认定的事实:巴里坤中耕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构成发布虚假宣传广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
巴里坤中耕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构成发布虚假宣传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
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