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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圆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双全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MA2GUQWP8H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环球城8幢12号2602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鄞市监处罚﹝2023﹞1193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系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1月08日登记成立。申请设立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材料中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环球城8幢12号2602室”的房产信息经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比对,购买的房产信息与实际的权证信息不相符,且该地址原房东方某某也签署声明,声明在当事人公司设立登记期间从未向任何人或公司提供过房产证等材料用于市场主体登记,亦未与其签订过房屋租赁协议,同意将该场地用于其经营活动。当事人所提交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属虚假材料。由于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其未能接受询问,经营收入、利润等事实无法查清,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按照无违法所得论处。<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本局认为,当事人明明没有经营场所,但是在2019年11月申请设立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的经营地址证明材料复印件,构成了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综合案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从轻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50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