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雅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贺永红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75761504071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小沔镇道角村陈家水库六组六十八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0
(2023)渝0117民初10373号
民间借贷纠纷
重庆江润实业有限公司
郎*,重庆雅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贺**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2
2023-12-13
(2023)渝0117民初10373号
民间借贷纠纷
重庆江润实业有限公司
郎*,贺**,重庆雅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3
2021-08-05
(2021)渝01民再6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
贺**,郎*,重庆雅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8-03
(2021)渝01民再6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
贺**,重庆雅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郎*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5-31
(2021)渝01民再6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
重庆雅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贺**,郎*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01-06
(2020)渝0117民再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7
2021-01-06
(2020)渝0117民再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
贺**,郎*,重庆雅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8
2020-09-24
(2020)渝0117民再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
贺**,郎*,重庆雅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5-10
(2023)渝0117民初10373号
民间借贷纠纷
重庆江润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雅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贺**,郎*
裁判文书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2
2024-01-31
民间借贷纠纷
重庆江润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雅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贺**,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3
2017-08-16
(2016)渝0117民初7670号
借款合同纠纷
重庆合川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重庆雅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合川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4
2016-11-19
(2016)渝0117民初3573号
重庆雅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02
2021-08-06
(2021)渝01民再6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与贺**,重庆雅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1-23
2020-06-03
(2020)渝0117民监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春梅与贺永红郎凯等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和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9-20
2018-07-18
(2017)渝0117执4971号之四
借款合同纠纷
重庆合川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郎*王**等借款合同纠纷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7-12-13
2017-08-03
(2016)渝0117民初7670号
借款合同纠纷
重庆合川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郎*贺**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1483.54元
民事案件
5
2017-06-22
2016-08-19
(2016)渝0117财保111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重庆合川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王**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381490.55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6
2017-04-07
2016-11-03
(2016)渝0117民初357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与重庆雅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贺**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5102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川市监企吊字[2026]第001894号
-
经查,你单位2023、2024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9-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