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柘城县起台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许静敏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4MA40W3WL2G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起台镇楚庄村S326省道路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柘市监处罚﹝2024﹞第336号
2024年4月12日,我局根据柘市监【2024】23号文件和柘市监明电【2024】3号文件精神,对柘城县起台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对当事人所销售的92#车用乙醇汽油进行抽检,2024年4月26日,山东金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JZZ20240414328的检验报告,判定该站所销售的92#车用乙醇汽油为不合格产品,2024年5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编号:JZZ20240414328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送达报告时该批抽检的92#汽油已销售完毕,当事人收到不合格的报告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复检,2024年5月8日,我局为当事人送达了柘市监限提【2024】0508-7号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据抽样单以及对柘城县起台加油站询问笔录、当事人提供的单据,显示该批次92#车用乙醇汽油是从东明中油燃料石化有限公司进的货,该站负责人提供的进货单显示进货2.5吨,依据检验报告显示密度计算,92#车用乙醇汽油1吨为1349升,当事人在调查询问中确认92#车用乙醇汽油进货价是8500元每吨,销售价是9011元每吨,92#车用乙醇汽油违法货值金额22528.3元,92#车用乙醇汽油违法所得1277.5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拟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1.罚款 36100.28元,2.没收违法所得1277.5元。
1.罚款 36100.28元,2.没收违法所得1277.5元。
36100.28元
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9
2
豫1424环罚决字﹝2024﹞41号
2024 年 05 月 14 日,商丘市生态 环境局柘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村一中队行政执法人员,联合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柘城县起台加油站进行联合检查,发现你单位配套安装的油气回收系统,气液比的比值分别为 0.70、0.01,检测数值不合格。导致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投入使用。
2024 年 05 月 14 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柘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村一中队行政执法人员,联合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柘城县起台加油站进行联合检查,发现你单位配套安装的油气回收系统,气液比的比值分别为 0.70、0.01,检测数值不合格。导致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罚款3.2万元。
32000.00元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柘城分局
2024-0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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