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余江区刘洪供水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舒胜亮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22MA395TMN58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洪湖乡东阳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鹰余市监处罚〔2025〕103号
鹰潭余江区刘洪供水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开始运营,从鹰潭自来水公司管网转供给余江区刘家站、洪湖乡、水产场三地的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公司运营以来至今共给余江区刘家站、洪湖乡、水产场三地的居民安装了2880只民用水表,用于居民用水金额结算。 截止案发时,鹰潭余江区刘洪供水有限公司不能提供2880只民用水表计量强检检定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
对于当事人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水表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参照江西省市场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4年本)》第八编第二章第十四条裁量基准第(三)项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水表的违法行为处罚款800元。
800.00元
余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