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容志龙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龙志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10MA8GJBMD6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上路景腾家园1-7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余市监处罚〔2026〕574号
2026年04 月16日,被处罚人龙昆海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上路景腾家园1-7无证零售烟草制品。
当事人龙昆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处罚款人民币陆仟肆佰伍拾玖元肆角伍分6459.45元;以上合计罚没款陆仟肆佰伍拾玖元肆角伍分6459.45元,上缴国库。
6492.45元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6
2
杭余市监处罚〔2026〕266号
2026年1月30日,被处罚人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昆海便利店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卷烟零售经营的行为,属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卷烟零售业务之违法经营行为。
当事人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昆海便利店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卷烟零售经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处罚款人民币2721.8元。上述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721.8元,上缴国库。
2721.80元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