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民生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康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齐云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2700333314649K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西林吉镇瑞祥小区16号楼1号商服(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漠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6号
东侧电脑桌两处电源插座靠近可燃物未采取隔热、 散热防护措施的隐患问题,经改正仍有一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2025年1月23日,漠河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大兴安岭民生平价 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康药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大兴安岭民生平价医药 连锁有限公司永康药店(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西林吉镇瑞祥小 区16号楼1号商服(一楼),负责人:齐云霞)东侧电脑桌两处电源插座靠近可 燃物未采取隔热、散热防护措施,违反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12.0.7条。大队对大兴安岭民生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康药店下发了《责 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漠消限字〔2025〕第0007号)限2025年1月26日前整改隐 患问题。2025年2月6日,我大队监督员对大兴安岭民生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永康药店进行了复查,发现东侧电脑桌两处电源插座靠近可燃物未采取隔热、 散热防护措施的隐患问题,经改正仍有一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0.00元
漠河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0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