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豪都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泽辉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03MA5Q6MTQX5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柳州市驾鹤路14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19
(2023)桂0203民初3701号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韦**
柳州市豪都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2
2023-02-01
(2022)桂0203民初5310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广西尚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柳州市豪都酒店有限责任公司,x**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3
2022-12-09
(2022)桂0203民初5310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广西尚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林*,柳州市豪都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吴**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柳鱼峰城管责拆决字﹝2024﹞第37002号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一层钢架棚一处
当事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驾鹤路141号楼顶建设一层钢架棚一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
-元
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06-11
2
鱼峰消行罚决字﹝2023﹞第0042号
2023年11月27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柳州市驾鹤路141号的柳州市豪都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举报问题的核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的场所为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
2023年11月27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柳州市驾鹤路141号的柳州市豪都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举报问题的核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的场所为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柳州市豪都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柳州市鱼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1-29
3
鱼峰市监当罚〔2023〕77号
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在营业,从事餐饮服务,现场发现一名食品从业人员:黄秋梅,在该营业场所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该名从业人员未能出示有效健康证明。
警告。
-元
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