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兴顺峰广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敖朝强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90MA6E45D846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镇新中村顶窝组5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3﹞遵市自然执01字第25号
经调查:遵义兴顺峰广告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9年3月擅自占用遵义市新蒲新区新中街道办事处新中村顶窝组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厂房(砖混和钢架结构),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主要用于:经营广告公司。经我局委托遵义星木测绘有限公司测绘(乙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证书编号号:乙测资字52503647),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99.8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439.74平方米,砖混及钢架结构,局部二层,建筑总面积839.66平方米,围墙、硬化地面占地面积260.13平方米。经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套合新蒲新区2018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和红花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局部,该项目占用地类为旱地601.2平方米,水田98.6平方米,土地权属为遵义市新蒲新区新中街道办事处新中村集体土地,占限制建设区548.34平方米,占有条件建设区151.52平方米,不符合《红花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土地未报批。
一、责令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699.8平方米土地到遵义市新蒲新区新中街道办事处新中村村民委员会; 二、责令限期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在遵义市新蒲新区新中街道办事处新中村顶窝组上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839.66平方米的砖混和钢架结构建构筑物,并将非法占用的699.8平方米土地恢复原状;
-元
遵义市自然资源局
2023-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