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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延杰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923MA3NDR4C1B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彭集街道驻地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1-03
(2021)鲁0830民初19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张*
汶上县人民法院
2
2020-12-17
(2020)鲁0830民初40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张*,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法院
3
2020-08-2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张*,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07
2020-12-23
(2020)鲁0830民初407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68196.11元
民事案件
2
2020-04-15
2019-10-30
(2019)鲁0923民初33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孟**、孟**等与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1702.5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923202400030
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案
停业整顿4日
-元
东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11
2
370923202400029
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案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元
东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08
3
370830202400287
2024年04月26日 05时47分,鲁JE1046(黄色)载货行驶至汶上县郭仓李官集G105(上行)K54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涉嫌超限运输,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三轴车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限重25.000吨 ,实际车货总质量29.1 吨,超限4.1吨,超限16.40%。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刘洪江****、杨志强****对鲁JE1046(黄色)进行调查,车属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超限4.1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05-31向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李吉广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31
4
370830202400291
2024年04月25日 10时23分,鲁JE1046(黄色)载货行驶至汶上县郭仓李官集G105(上行)K54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涉嫌超限运输,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三 轴车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限重25.000吨 ,实际车货总质量29.450 吨,超限4.450 吨,超限17.80%。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刘洪江****、杨志强****对鲁JE1046(黄色)进行调查,车属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超限4.450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05-31 向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李吉广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31
5
370830202400289
2024年04月24日 07时43分,鲁JE1046(黄色)载货行驶至汶上县郭仓李官集G105(上行)K54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涉嫌超限运输,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 三轴车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限重25.00吨 ,实际车货总质量 29.30吨,超限4.30 吨,超限17%。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刘洪江****、杨志强****对鲁JE1046(黄色)进行调查,车属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超限4.3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05-31 向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李吉广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31
6
370830202400285
2024年05月01日 09时46分,鲁JE1046(黄色)载货行驶至汶上县郭仓李官集G105(上行)K54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涉嫌超限运输,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三轴车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限重25.000吨 ,实际车货总质量29.150 吨,超限4.150 吨,超限16.60%。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刘洪江****、杨志强****对鲁JE1046(黄色)进行调查,车属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超限4.150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05-31 向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东平长宏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李吉广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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