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安德堂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德泉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702MA71N4UR9C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殡仪服务中心办公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州市监处罚﹝2025﹞262号
2020年5月20日甘州区民政局与张掖市西部风情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张掖市安德堂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协议》,协议约定由该公司成立张掖市安德堂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负责甘州区殡仪服务业务,张掖市安德堂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为实际经营权主体。2021年至2024年期间,当事人将逝者遗体接运项目(含遗体接运服务、收费及灵车7辆)承包给个人朱爱峰,朱爱峰以甘州区殡仪服务中心名义开展逝者遗体接运业务,遗体接运费由朱爱峰个人收取,收入不记入当事人公司,朱爱峰以商铺租赁名义每年向当事人缴纳240000元房屋租赁费(实际是遗体接运费或称遗体接运车队管理费),遗体接运车队接受当事人管理、调度。在此期间,当事人接收逝者遗体4899具。赵会等13户商户租赁当事人房屋从事殡葬用品经营服务,2021年至今在丧事办理中充当丧事承办人,丧事承办人在遗体接运和吊唁期间为家属提供全程(接灵-吊唁-起灵-出殡)丧事办理咨询指导、跑腿购买(借用)殡葬物品等服务及祭祀用桌椅板凳等设施。当事人调度灵车车队接运逝者遗体时,丧事承办人一般与灵车司机一同(或提前)前往现场,从逝者家中搬运遗体至灵车这一期间,灵车司机不提供将遗体从存放地点搬运至灵车的服务,在逝者亲属人数不够要求丧事承办人雇佣遗体搬运人(抬尸人)时,丧事承办人联系抬尸人将遗体抬往灵车,产生“抬人费”,“抬人费”由逝者家属支付给抬尸人,收费标准每个抬尸人100元。灵车司机收取遗体接运费后上交朱爱峰。吊唁期间,丧事承办人打理厅内所有事务,丧事结束后以写挽联、打扫卫生等名义,收取操心、写字、卫生费600元(从接灵到出殡三天,每天200元,合计600元)。在此期间,当事人提供吊唁厅及话筒、音响等设施设备,未提供吊唁厅清洁卫生等服务。遗体接运和吊唁期间,丧事承办人自主办理相关事宜,不受当事人和朱爱峰遗体接运车队调遣,丧事承办人收入不缴纳给当事人,当事人也未对丧事承办人支付过报酬。根据《甘州区物价局关于甘州区殡仪服务中心殡仪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州物价〔2019〕7号)及《甘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实原区物价局〈关于甘州区殡仪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相关情况的复函》,遗体接运项目包含将逝者遗体从遗体存放地点搬运到灵车上的服务,吊唁厅项目中不仅应提供场地设备设施,还包含安排工作人员操作电子屏、投影仪、音响等设备,以及卫生清洁等相关服务。当事人收取了遗体接运费,但未提供遗体搬运服务;吊唁费包含吊唁厅使用、设施设备、围灵、卫生清洁等服务,当事人收取了吊唁费,仅提供吊唁厅场地及设备,未提供卫生清洁等服务。因遗体搬运、卫生清洁等服务包含在遗体接运和吊唁厅项目中无法单独计算,故当事人收取遗体接运费、吊唁费而未提供服务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罚款18.6万元。
186000.00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