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军平五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军平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1MAC6R9JFX1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四道59号二号楼6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25
(2025)浙1121民初4201号
加工合同纠纷
青田县鑫得利电镀有限公司
温州军平五金有限公司
青田县人民法院
2
2025-10-23
(2025)浙1121民初4201号
加工合同纠纷
青田县鑫得利电镀有限公司
温州军平五金有限公司
青田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龙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368号
2024年12月10日,温州市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四道59号二号楼6楼的温州军平五金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属于较轻违法。依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温州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减轻基准(试行)(二)》的有关规定,该单位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数量总数为8处,并于1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符合减轻处罚情节。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轻微违法行为告诫承诺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吴军平、何霞的询问笔录各一份及现场照片13张等相关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温州军平五金有限公司罚款贰仟元人民币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持缴款单于十五日内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支付宝进行缴款支付。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温州军平五金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处罚
2000.00元
温州市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