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强民农业技术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国强 | 注册资本:1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610826MA7038RE41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白家硷镇高家渠村10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市监处罚〔2026〕25号
绥德县强民农业技术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 “该合作社”)为依法登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该合作社应当在每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但截至 [ 2025 年] 6 月 30 日,该合作社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 [2021、2022、2023、2024、2025] 年度报告,属于未依法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行为。
吊销绥德县强民农业技术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610826MA7038RE41)的营业执照
法定处罚措施: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 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当事人连续 5 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无法通过登记住所取得联系,符合 “吊销营业执照” 的行政处罚适用情形,此填写内容与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完全匹配。
0.00元
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0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8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5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17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06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10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