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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海基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许振国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1098735901G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群英大路88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15
(2025)吉0113民初1917号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刘*
长春海基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2
2025-01-13
(2025)吉0113民初303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刘*
长春海基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3
2019-07-11
(2019)吉0113民初3205号
合同纠纷
长春海基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普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九行处﹝2024﹞338号
现已查明:长春海基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1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该公司共有股东成员3名,分别是股东(发起人)王欢,证件号152127********7526,认缴出资300万元;股东(发起人)刘芳,证件号210283********4626,认缴出资100万元;股东(发起人)名称:长春银诺克药业药业有限公司,证照号220108020004923,认缴出资600万元。经调查,该公司于2024年4月11、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股东会,均在未通知股东刘芳(证件号210283********4626)到场开会或通过电子通讯方式表决及未取得其授权的情况下,假冒其签名,通过《吉林省市场主体准入e窗通系统》提交材料,到市场登记部门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和登记备案。2024年4月11日将注册资本1000万减少到700万,股东(发起人)王欢,证件号152127********7526,认缴出资0.1万元;股东(发起人)刘芳,证件号210283********4626,认缴出资100万元;股东(发起人)名称:长春银诺克药业药业有限公司,证照号220108020004923,认缴出资599.9万元,同时进行了公司章程和认缴出资数额备案变更(九台区登[2024]第9169号《登记通知书》)。4月25日,该公司再次向市场主体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长春银诺克药业药业有限公司,证照号220108020004923,所有股权转让给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证照号码:91220821702245993R,并于5月11日取得核准(九台区登[2024]第13268号《登记通知书》),同时进行了公司章程修正备案。2024年4月15日到市场主体登记部门办理了章程修正案变更备案(九台区登记内备字[2024]第600512号《登记通知书》)、2024年4月18日又办理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期限、章程(含修正案)变更备案(九台区登记内备字[2024]第600550号《登记通知书》),股东刘芳(证件号210283********4626)均不知情。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综合本案事实,办案单位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拟作出如下处罚:罚款50000.00元。
5000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
2025-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