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陈硕予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晓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4MAB2Y2K15K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红椿镇红椿街道社区街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紫烟处﹝2023﹞第22号
2023年10月24日16时00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检查时,在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红椿镇街道社区街道紫阳县陈硕予便利店,发现当事人唐晓娟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在其背柜查获非本店32位喷码的卷烟黄金叶(天香中支)1条、泰山(儒风细支)2条、南京(炫赫门)3条、泰山(金将中支)2条,贵烟(红中支)5条、金圣(滕王阁·紫光)7条、好猫(细支天赋)4条、芙蓉王(硬细支)7条、娇子(宽窄好运)3条,紫气东来(祥瑞)4条、好猫(中支金丝猴)2条、钓鱼台(84mm细支)2条、南京(十二钗烤烟)1条、娇子(宽窄醇香中支)1条、好猫(长乐九美)1条、好猫(金丝猴)1条、云烟(紫)1条、云烟(小熊猫家园)1条、娇子(X)1条、泰山(平安)1条、泰山(心悦)2条、黄山(小红方印)1条、芙蓉王(硬红带细支)1条、好猫(细支长乐)3条、黄山(红方印细支)1条、贵烟(跨越)1条、黄鹤楼(硬蓝)1条,共计27个品种60条。上述卷烟品种、数量经当事人当场确认无误,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购进证明。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同意,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批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安康市紫阳县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紫烟存通字[2023]第36号)送达当事人(现场负责人)。经查:当事人唐晓娟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卷烟是当事人唐晓娟帮朋友卖的烟。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因当事人唐晓娟所陈述的上述卷烟购进价格无相应证据证明,故其询问笔录中所陈述的卷烟购进价格不予采信。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3〕36号),当事人唐晓娟违法进货总额为15100.0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检查(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的照片、询问笔录、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现场照片、非法真烟码段登记表、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当事人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
本案已调查终结,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唐晓娟作出: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15100.00元7%的罚款计1057.00元的行政处罚。
1057.00元
紫阳县烟草专卖局
2023-11-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