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房利军 |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22230350188X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库木洛克路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4
(2025)新3222民初3822号
承揽合同纠纷
色麦尔江·萨伍提
墨玉县教育局,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墨玉县人民法院
2
2025-08-12
(2025)新3222民初111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刘**,新疆玉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墨玉分公司,新疆玉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墨玉县人民法院
3
2025-08-11
民间借贷纠纷
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刘**,新疆玉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玉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墨玉分公司
墨玉县人民法院
4
2025-07-29
(2025)新3222民初111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玉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墨玉分公司,新疆玉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
墨玉县人民法院
5
2025-07-22
(2024)新3222民初442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于**
墨玉县雅瓦乡人民政府,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玉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
墨玉县人民法院
6
2025-06-11
(2025)新3222民初111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玉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
墨玉县人民法院
7
2025-06-11
民间借贷纠纷
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玉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
墨玉县人民法院
8
2025-04-30
(2025)新32民终40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张*
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阿卜杜凯尤木·艾比布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9
2025-04-25
(2025)新3222民初111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玉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
墨玉县人民法院
10
2025-04-08
(2025)新3222民初111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刘**,新疆玉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墨玉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24
民间借贷纠纷
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玉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玉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墨玉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墨玉县人民法院
2
2025-04-24
民间借贷纠纷
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玉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墨玉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13
2024-11-11
(2024)新3222民初28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麦麦提尼亚孜·克热木、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4-07
2022-03-29
(2022)新32民终1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英格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9-08
2021-08-02
(2021)新3222民初19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金大门商贸有限公司与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郑**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6-04
2021-05-10
(2021)新3222民初13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金大门商贸有限公司与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郑**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5-25
2020-05-19
(2020)新32民终8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陈**、墨玉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1-31
2019-12-30
(2019)新3222民初11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陈**与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墨玉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2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8-09-21
2018-06-26
(2018)新32民终12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伊敏·努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4-01-20
2014-01-20
(2014)墨执字第8号
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墨玉县华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税稽罚(2025)34号
(一)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在你公司在2020年1月8号记账凭证中将文安县德亨木业有限公司开具的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1300193130、发票号码:12053170-12053173),货物名称:*木制品*模板、发票金额:336283.18元,税额:43716.82元,价税合计:380000.00元,发现问题如下: 1.在你公司2020年1月8号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中发现上述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在2019年12月019号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中列入暂估成本,截止2025年5月上述发票未认证抵扣,但已记入2019年主营业务成本。 2.存在资金回流。你公司项目经理贾树国通过和田彩虹装饰材料店老板张道燕认识名叫张英军的模板商购买模板未取得发票,后来因做账需要联系张英军以支付6%手续费的形式取得文安县德亨木业有限公司开具的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和开票方企业有资金流情况,你公司于2020年1月3日通过尾号2416对公账户向文安县德亨木业有限公司尾号1337银行账户汇款380000元,当日文安县德亨木业有限公司扣除5.5%手续费后将剩余款项359100元打给张英军尾号为5358的建行卡,张英军扣除0.5%手续费后将357200元转给和田彩虹装饰材料店老板张道燕尾号6467银行卡。张道燕扣除垫付的货物运费和往来款57200元将300000元转账给你公司项目经理贾树国尾号为1057银行卡。2020年1月6日项目经理贾树国将380000元打入你公司尾号4503账户,形成资金回流。 3.未能提供货物流相关信息。你公司未能提供上述发票涉及业务的购买合同、运输记录凭证、出入库记录单据等证明交易真实发生的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你公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95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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