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沙湾市准南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立江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4223085361883J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金沟河二道湾村(宏大加油站以东、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塔地环沙罚〔2025〕5号
2025年3月14日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执法人员以非现场形式对沙湾市准南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通过“机动车尾气检测平台”调取该公司机动车检测报告历史数据,筛查出有2422份检测报告采取的检测方法与《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中规定的检测方法不符,经现场调取该企业机动车检验报告显示,该企业擅自改变检验方法,本应用简易工况法检测的汽油车和用加载减速法检测的柴油车分别采用了双怠速法和自由加速法,该企业出具未按标准检测的涉嫌虚假检测报告共计2422份,如:车牌号:新B41234,新CA8261,新A948Y2,新A120DU,以上车辆都是柴油车,手动后驱车辆,且均采用自由加速法进行检测并出具了合格的检测报告,按照(HJ1237-2021)及(GB3847-2018)技术规范应采用加载减速法进行检测。车牌号新D18770,甘N73665车辆是天然气手动后驱车辆,以上车辆均采用双怠速进行检测,按照(HJ1237-2021)及(GB18285-2018)技术规范应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检测。
对沙湾市准南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处罚人民币337400元。
337400.00元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5-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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